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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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mon_vol2|004_家庭宗教的偉大責任

第四篇講道。

家庭宗教的偉大責任。

約書亞記(JOSHUA)二十四章15節。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LORD)。

這些話包含了敬虔的約書亞(Joshua)的神聖決心。他在一段極其感人、充滿深情的講論中,向以色列人(Israelites)敘述了上帝為他們所做的偉大事蹟,在經文的前一節,他從所講述的內容中得出了一個適當的推論;並以最迫切的語氣告訴他們,既然上帝對他們如此恩慈,他們除了對這些非凡的恩惠與憐憫心存感激之外,別無選擇,只能將自己和家庭奉獻給祂的事奉。「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祂,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除掉。」後來先知撒母耳(Samuel)也以同樣吸引人的動機,強烈要求他們順服上帝的誡命,撒母耳記上(1 Samuel)十二章24節:「只要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祂,想念祂向你們所行的是何等大。」但為了不讓他們藉口(正如許多人可能傾向做的那樣)說他給了他們壞榜樣,或者認為他在加重擔給他們,而他自己連一個指頭都不動,他在經文中告訴他們,無論他們對他所傳講的教義有何看法,他(正如所有牧師應當做的那樣)都決心活出並實踐它:「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之地的亞摩利人(Amorites)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LORD)。」

這是一個值得約書亞(Joshua)的決心,對於我們這個時代任何被託付照顧和管理家庭的約書亞的真正後裔來說,同樣合適,同樣必要:而且,如果牧師傳講或人們實踐家庭宗教(family-religion)有什麼合適的時機,那絕不會比現在這個時代更合適了;因為非常令人擔憂的是,在那些自稱為基督徒的眾多家庭中,很少有家庭像他們應當做的那樣在各自的家中事奉上帝。

確實,走進我們的教堂,你們或許還能看到我們中間仍然存在著某種敬虔的外貌;但即使是那種外貌,在私人住宅中也幾乎看不到了。因此,如果蒙福的天使像在族長時代那樣來到這裡,觀察我們在家中的屬靈經濟,他們豈不會被試探而說出像亞伯拉罕(Abraham)對亞比米勒(Abimilech)所說的話嗎:「這地方果然沒有敬畏上帝的心。」創世記(Genesis)二十章11節。

這種對家庭宗教的普遍忽視是如何開始蔓延到基督教世界的,很難確定。至於早期的基督徒,我敢肯定他們並非如此:不,他們沒有這樣學習基督(CHRIST),以至於錯誤地認為宗教僅限於他們的公共崇拜聚會;相反,他們在私人家庭中表現出如此的敬虔和榜樣般的聖潔,以至於聖保羅(Paul)經常稱他們的家為教會:「問候某某人,以及在他家中的教會。」而且,我相信,除非我們有幸看到早期家庭宗教的復興,否則我們將永遠絕望於看到一種早期敬虔的精神在世界上復興;人們要一致決心與那位美好的老約書亞(Joshua)一起,用經文中的話說:「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LORD)。」

對於這些話,我請求堅持以下三點。

第一,每一位家長都有責任確保,不僅他自己,而且那些託付給他照顧的人,都「事奉耶和華(LORD)」。

第二,我將努力說明一位家長和他的家人應當以何種方式事奉耶和華(LORD)。並且,

第三,我將提供一些動機,以激勵所有的家長,與他們各自的家人一起,以所推薦的方式事奉耶和華(LORD)。

首先,我要說明,每一位家長都有責任確保,不僅他自己,而且那些託付給他照顧的人,都應當事奉耶和華(LORD)。

如果我們考慮到每一位家長都應當認為自己有義務在三個職分上採取行動,這一點就會顯明:作為先知,去教導;作為祭司,去為他們並與他們一起禱告;作為君王,去管理、指導並供應他們。確實,這三者中的後者,即他們的君王職分,他們並不那麼經常缺乏(事實上,在這方面他們通常太過操心了);但至於前兩者,他們的祭司和先知職分,就像迦流(Gallio)一樣,他們根本不在乎這些事。然而,無論一些家長對此多麼冷漠,他們可以確信,上帝會要求他們在這些職分上盡到應有的責任。因為正如使徒所論證的,如果「人不看顧親屬」,在世俗事務上,「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那麼,對於那些對家庭的屬靈福祉毫不考慮的人,他已經達到了何等程度的背道!

此外,人們通常非常慷慨地對神職人員進行抨擊,並認為他們公正地責備了那些沒有留意並看守聖靈所立為監督的羊群的牧師的行為:但每一位家長,如果對託付給他照顧的靈魂毫不考慮,難道不也應當受到同樣的譴責嗎?因為每一個家庭都好比一個小教區,每一位家長(如前所述)都是一位祭司,每一個家庭都是一群羊;如果他們中有任何一人因家長的疏忽而滅亡,上帝必會向他們討回他們的血債。

如果一位牧師忽視公開地以及挨家挨戶地教導他的會眾,並以他有足夠的工作要做,要恐懼戰兢地做成他自己的救恩,而無需關心他人的救恩來為自己辯解;你們難道不會認為這樣的牧師就像那個不義的法官,「一個既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人的人」嗎?然而,儘管這樣的品格令人厭惡,但它並不比那位認為自己只義務拯救自己的靈魂,而不顧及家人靈魂的家長更糟。(如上所述)每一個家長都有責任盡其所能,確保他屋簷下每一個人的屬靈繁榮,正如任何牧師都有義務關注他所照顧的每一個人的屬靈福祉一樣。

那些在這一點上忽視責任的人,能為這種疏忽辯解什麼先例,我不知道。毫無疑問,不是聖潔的約伯(Job)的榜樣,他作為家長,遠沒有認為自己除了自己的靈魂之外與任何人的靈魂無關,聖經告訴我們:「設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約伯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咒詛上帝。約伯常常這樣行。」他們也不能引用美好的老約書亞(Joshua)的實踐,我們在經文中發現他對家人的福祉與對自己的福祉一樣關心。最後,也不是哥尼流(Cornelius)的榜樣,他不僅自己敬畏上帝,而且全家都敬畏上帝:如果基督徒有約伯(Job)、約書亞(Joshua)和那位外邦百夫長同樣的精神,他們就會像約伯、約書亞和哥尼流那樣行事。

但唉!如果情況如此,所有的家長不僅應該自己事奉耶和華(LORD),而且還要確保他們各自的家人也這樣做;那麼那些不僅自己忽視事奉上帝,而且還以嘲笑和譏諷家中任何事奉上帝的人為業的人,將會怎樣呢?那些不僅「自己不進天國,連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的人。這樣的人確實是魔鬼的代理人。他們的沉淪必不打盹:因為雖然上帝在祂美好的護理中,可能會允許這樣的絆腳石放在祂兒女的路上,並允許他們最大的仇敵就是他們家裡的人,以試驗他們的真誠並增進他們的信心;但我們不能不對那些造成這些絆腳石的主人宣告禍哉。因為如果那些只照顧自己靈魂的人都幾乎不能得救,那麼那些如此褻瀆和邪惡的家長將會出現在哪裡呢?

但希望這種不幸的人很少,我們現在繼續進行

第二點建議;說明一位家長和他的家人應當以何種方式事奉耶和華(LORD)。

1. 我要提到的第一件事是,閱讀上帝的話語。這是每一位私人應盡的責任。「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這是我們蒙福的主給予所有人的誡命:但每一位家長更應當認為這是一種特別對他自己說的話,因為(如已證明的)他應當視自己為先知,因此,與這樣的品格相符,有義務教導那些託付給他照顧的人認識上帝的話語。

我們發現這是上帝給祂特殊的子民以色列(Israel)的命令:因為祂的代表摩西(Moses)這樣說,申命記(Deuteronomy)六章6、7節。「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也就是聖經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導你的兒女,」也就是通常解釋的,僕人,以及兒女,「也要談論,無論你坐在家裡。」由此我們可以推斷,為什麼這麼多人忽視殷勤地向他們的兒女閱讀聖經的話語,唯一的原因是,聖經的話語沒有記在他們心上:因為如果記在心上,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此外,僕人和兒女通常都非常無知,是上帝律法的新手:如果沒有人教導他們,他們怎麼會知道呢?有什麼比上帝活潑的聖言更適合用來教導他們的呢?「這聖言能使他們有智慧,以致得救。」有什麼比父母和主人更適合用這些活潑的聖言來教導他們的呢?他們(如已多次觀察到的)同樣關心每天用屬靈的糧食餵養他們,就像用身體的糧食餵養他們一樣。

但如果情況如此,那些不幸的家長處境是多麼悲慘啊,他們不僅沒有用純淨的靈奶餵養託付給他們照顧的人,以致他們可以因此成長,反而既不自己查考聖經,也不小心向他人解釋聖經!那些花費如此巨大的精力去了解主旨意的人,他們的家庭確實處於一個幸福的道路上!難道人們不會想像他們已經皈依了羅馬(Rome)教會嗎?他們認為無知是虔誠之母;並且那些閱讀聖經的人被譴責為異端?然而,在我們中間,有多少家庭不是以這種不體面的方式行事呢?但我能在這件事上稱讚他們嗎?我不稱讚他們:弟兄們,這事不該如此。

2. 我們現在繼續進行每一位家長和他的家人應當事奉耶和華(LORD)的第二種方式,家庭禱告。

這是一項責任,雖然像前者一樣被忽視,但卻同樣絕對必要。閱讀是禱告的良好預備,正如禱告是使閱讀有效的絕佳方式。每一位家長應該將這兩項操練結合起來的原因很清楚,因為一位家長如果不履行這項家庭禱告的責任,就無法履行他的祭司職分(我們之前觀察到他在某種程度上被賦予了這個職分)。

因此,我們發現當提到該隱(Cain)和亞伯(Abel)獻祭時,他們帶了供物。但他們帶給誰呢?嗯,很有可能,帶給他們的父親亞當(Adam),他作為家庭的祭司,要以他們的名義獻祭。因此,每一位被託付照顧家庭的第二亞當(Adam)的屬靈兒子,都應當在所有侍奉他或在他桌上吃飯的人面前,以耶穌基督(JESUS CHRIST)的名義,獻上蒙上帝悅納的懇求與感謝的屬靈祭物。

因此,我們讀到我們蒙福的主在我們中間支搭帳棚時的表現:因為經常說他與他的十二個門徒一起禱告,那時那是他的小家庭。他自己也應許了對聯合懇求的特別祝福:「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又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加上這一點,我們被使徒命令要「隨時多方禱告」,這無疑包括了家庭禱告。而聖潔的約書亞(Joshua),當他在經文中立下美好的決心,即他和他的家人要事奉耶和華(LORD)時,肯定決心與他的家人一起禱告,這是他們能給出的事奉祂的最好見證之一。

此外,沒有哪個家庭沒有一些共同的祝福,他們都曾分享過,需要為此感謝;一些共同的十字架和苦難,他們要為此禱告;一些共同的罪,他們都要為此哀慟和悔恨:但如果沒有聯合起來進行一次共同的謙卑、懇求和感謝的行動,如何能做到這一點,是很難想出的。

綜合所有這些考慮,顯然,家庭禱告是一項偉大且必要的責任;因此,那些忽視它的家長肯定沒有藉口。而且非常令人擔憂的是,如果他們沒有家庭禱告,他們在世界上就是沒有上帝的人。

然而,儘管這是一個令人憎惡的品格,但令人擔憂的是,如果上帝派出一名天使來毀滅我們,就像祂曾經毀滅埃及(Egyptian)長子那樣,並同時給他一個使命,像那時一樣,除了看到門楣上灑了血的房子外,不放過任何房子,那麼現在,除了那些在早晚禱告中呼求祂的家庭外,不讓任何家庭逃脫;很少有家庭不會被祂復仇的劍所傷害。我該稱這樣的家庭為基督徒還是異教徒?毫無疑問,他們不配稱為基督徒;異教徒將在審判時起來反對這一代褻瀆的家庭:因為他們總是有他們崇拜的家神,並經常祈求他們的幫助。而那些必須被送到異教徒那裡去上學的家庭,肯定已經達到了一個相當不錯的地步。但耶和華(LORD)難道不會向這些褻瀆的家庭報復嗎?祂難道不會向那些不呼求祂名的人傾倒祂的憤怒嗎?

3. 但我現在必須趕快進行我將推薦的第三種也是最後一種方式,每一位家長都應當與他的家人一起事奉耶和華(LORD),即教導和指導他們的兒女和僕人,並在主的管教和警戒中養育他們。

這一點,以及前兩點,是每一位家長應盡的責任,從上帝對亞伯拉罕(Abraham)的著名讚美或稱讚中可以看出:「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事實上,在聖經中,幾乎沒有什麼比這教導的責任更經常被強調的了。因此,上帝在前面引用的一段話中說:「你要將這些話殷勤教導你的兒女。」在新約中,父母被命令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聖潔的詩人告訴我們,上帝為祂的子民行大事的一個偉大目的是,「叫後代,就是將要生的兒女,或僕人,也要起來述說這些事。」在申命記(Deuteronomy)六章20節及隨後的經文中,上帝嚴格命令祂的子民在兒女詢問時,教導他們儀式崇拜的真實本質,正如祂所假設的那樣,在未來的時候。如果僕人和兒女要被教導猶太(Jewish)儀式的本質,那麼現在他們更應該被引導並紮根於基督(CHRIST)福音的教義和基本原則中:不僅因為這是一個啟示,它將生命和不朽帶到了更充分、更清晰的光中,而且還因為許多誘惑者已經進入世界,他們竭盡全力不僅要摧毀上層建築,還要破壞我們最神聖宗教的根基。

那麼,這一代人是否希望他們的後代成為上帝真正的愛好者和尊崇者;主人和父母必須採納所羅門(Solomon)的好建議,並在他們應當走的道路上訓練和教導他們各自的家人。

我知道只有一個反對意見,可以帶著任何理由來反對所提出的觀點;那就是,這樣的程序會佔用太多時間,並阻礙家庭進行世俗事務太久。但非常值得懷疑的是,提出這種反對意見的人,是否與叛徒猶大(Judas)有著同樣虛偽的精神,他對虔誠的馬利亞(Mary)在膏抹我們蒙福的主時如此慷慨地使用香膏感到憤慨,並問為什麼不把它賣三百個銀幣,分給窮人。因為上帝給了我們這麼多時間為自己工作,難道我們不能留出一小部分,在早晚專門用於祂更直接的崇拜和事奉嗎?難道人們沒有讀過,是上帝賜給人力量得財富,因此在世界上繁榮的最好方法是確保祂的恩寵嗎?難道我們蒙福的主自己沒有應許,如果我們首先尋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一切外在的必需品都會加給我們嗎?

亞伯拉罕(Abraham)無疑是一個像這樣的反對者一樣忙碌的人;但他仍然會抽出時間吩咐他的家人事奉耶和華(LORD)。事實上,大衛(David)是一位國王,因此手頭有很多事務;儘管如此,他聲稱他要在他的家中存完全的心行事。再舉一個例子,聖潔的約書亞(Joshua)肯定是一個非常忙於世俗事務的人;然而,他在全以色列(Israel)面前莊嚴宣告,至於他和他的家人,他們要事奉耶和華(LORD)。如果人們能像亞伯拉罕(Abraham)、大衛(David)或約書亞(Joshua)那樣贖回他們的時間,他們就不會再抱怨家庭責任使他們太久遠離世俗事務了。

III. 但我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總綱,在其中我將提供一些動機,以激勵所有的家長,與他們各自的家人一起,以所推薦的方式事奉耶和華(LORD),我希望,這將足以證明任何此類反對意見的軟弱和愚蠢。

1. 我要提到的第一個動機是感恩的責任,你們這些家長對上帝所欠的。每個人都必須承認,你們的份落在佳美之處:護理(Providence)給了你們一份比許多同類受造物更好的產業;因此,出於感恩的原則,你們應當盡其所能,使你們各自家中的每一個人都能終生呼求祂:更不用說,上帝作為父母和家長所賦予你們的權柄,是託付給你們的才幹,你們有義務為你們主人的榮耀而運用它。在其他事情上,我們發現家長和父母可以輕易地對他們的兒女和僕人行使權柄,並且經常可以對一個說,去,他就去;對另一個說,來,他就來;對第三個說,做這個,他就做。難道這種權力只能如此頻繁地用於你們自己的事務,而從未在上帝的事情上發揮出來嗎?對此感到驚訝吧,哦,諸天!

忠信的亞伯拉罕(Abraham)並非如此;不,上帝說,祂知道亞伯拉罕會吩咐他的僕人和兒女遵守祂的道。約書亞(Joshua)並非如此;不,他決心不僅自己與上帝同行,而且要運用他的權柄使他周圍的所有人也這樣做:「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LORD)。」讓我們去也這樣做吧。

2. 然而,其次,若說對上帝的感恩之心還不足以打動你們,那麼我想,對兒女的愛與憐憫,理應促使你們與各自的家庭一同來事奉主。

大多數人對自己的兒女都表現出極大的鍾愛;甚至愛到一種地步,往往將自己的生命都寄託在後代的生命之中。「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親生的兒子呢?」上帝藉著先知以賽亞(Isaiah)如此說。他將此視為一種反常且幾乎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但緊接著的話語卻肯定了這種可能性:「即或有忘記的」,而經驗也確實向我們證實,他們確實可能忘記。父親與母親都可能離棄兒女:因為若他們忽視了兒女靈魂這一更重要部分的提升,沒有在上帝的知識與敬畏中教養他們,還有什麼比這更能表現出對兒女的遺忘呢?

誠然,父母很少忘記供應兒女肉體的需要(儘管令人擔憂的是,有些人甚至墮落到連禽獸都不如,連這點都疏忽了),但他們又何曾記得,或者說,他們何時才想起要確保兒女靈魂的救贖呢?難道這就是他們表達對骨肉至親鍾愛的方式嗎?這就是他們對心頭肉所能給予的最好證明嗎?那麼,當大利拉(Dalilah)將參孫(Samson)交在非利士人(Philistines)手中時,她對參孫也是鍾愛的嗎?那麼,當那些暴徒將但以理(Daniel)扔進獅子坑時,他們對但以理也是懷有善意的嗎?

3. 然而,第三,若對上帝的感恩、對兒女的愛與憐憫都無法說服你們,那麼,就讓「誠實」與「公義」的原則來推動你們,立下經文中的神聖決心吧。

這是一項所有人都希望被視為其行事準則的原則。但毫無疑問,若有人因不義而受到責備,那麼沒有人比那些人更該受責備了——他們認為僕人若從體力勞動中抽身就是對他們的不義,然而他們自己卻絲毫不關心僕人那無價的靈魂。因為,僕人將時間與精力花在主人的服事上,而主人卻不給予他們公義且平等的對待,這難道是公平的嗎?

誠然,有些人可能認為,只要給僕人衣食,說一句「我不是和你議定了一年多少工錢嗎?」就已經盡了責任。但如果他們給予的報酬僅止於此,他們與對待牲畜又有何異?難道僕人不是比牲畜更貴重嗎?毫無疑問,他們是更貴重的。無論主人現在如何推卸罪的確信,終有一天他們會明白,他們本應給予僕人一些屬靈的報酬,而不僅僅是屬世的工資;那些收割他們田地之人的哀聲,必進入萬軍之主(the LORD of Sabaoth)的耳中。

4. 然而,第四,若對上帝的感恩、對兒女的憐憫,以及對僕人的公義原則,都不足以平衡所有的反對意見,那麼,就讓那最受珍視、最具影響力的動機——「私利」來扭轉局勢,促使你們與各自的家庭一同來事奉主吧。

這在其他事務上對你們影響巨大:那麼,請務必讓它在這一點上也對你們產生應有的、充分的影響。如果確實如此,如果你們有像一粒芥菜種那樣的信心,你們怎能不相信,推動家庭宗教生活,將是促進你們自身在世與永恆福祉的最佳途徑呢?因為「敬虔加上應許,不但有今生的應許,還有來生的應許。」

此外,你們無疑都希望擁有誠實的僕人和虔誠的兒女;若他們表現不佳,對你們而言,將如同以利沙(Elisha)擁有一個背信棄義的基哈西(Gehazi),或大衛(David)被叛逆的押沙龍(Absalom)所困擾那樣痛苦。但若那些身居高位的人不費心教導,又怎能指望他們學會自己的本分呢?這難道不就像指望在未播種之處收割,或在未散布之處聚集一樣荒謬嗎?

基督教確實從未鼓勵兒女和僕人無視肉身的父母與主人,也未曾將他們對父母主人的責任,描述為與他們對天上的父與主所應盡的完全順服相衝突;若真有衝突,或許還有藉口不去教導他們這類宗教的原則。但既然這純潔無瑕宗教的教訓,全都是聖潔、公義且良善的;而且他們越被教導對上帝的責任,就越能履行對你們的責任;那麼,我想,僅僅因為害怕花費太多時間在宗教義務上,而忽視了對他們靈魂的提升,這不僅違背了你們的本分,也完全違背了你們自身的利益。

5. 第五,也是最後一點,若對上帝的感恩、對兒女的愛、對僕人的公義,甚至那最具影響力的動機——私利,都無法激勵你們;那麼,就讓對「上帝忿怒」的敬畏來勸勉你們,去實踐經文中那虔誠的決心吧。記住,時候將到,而且或許很快就會來到,那時我們都必須站在基督(CHRIST)的審判台前;在那裡,我們必須為自己在世時於各自家庭中的言行,做出莊嚴且嚴格的交代。當你們看見自己的兒女和僕人(他們本應是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JESUS CHRIST)日子裡的喜樂與冠冕)出來作見證控告你們時,你們將如何忍受?他們將咒詛那生養他們的父親、懷胎他們的母腹、餵養他們的乳房,以及他們進入你們家門的那一天!你們難道不認為,人們因自己的罪所要承受的刑罰已經夠重了嗎?難道還需要再加上成為他人滅亡幫兇的罪咎嗎?噢,你們這些忘記與各自家庭一同事奉主的人,請考慮這一點,「免得他把你們抓去,那時便無人能救!」

但弟兄們,願上帝禁止任何這樣的災禍臨到你們。不,我寧願相信,你們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被上述關於「家庭宗教」重要性的論述所說服;因此,你們已準備好呼喊經文緊接著的話語:「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並且在第21節又說:「不然,我們(與我們各自的家庭)定要事奉耶和華。」

為了讓你們心中常存這樣的志向,請容我以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勉所有家庭的家長,要經常反思自己靈魂的無價,以及為此所付出的無限贖價——即耶穌基督寶貴的血。我懇求你們務必記住,你們是墮落的受造物;你們本性上是失喪的,與上帝疏遠的;除非藉著聖靈(Holy Ghost)重生,否則你們永遠無法恢復到原始的幸福狀態,無法恢復到原始的純潔,無法讓上帝的形象重新印刻在你們的靈魂上,從而使你們有資格與光明中的聖徒同得基業。我說,請務必認真且頻繁地反思,並像相信這些重要真理的人那樣去行,這樣你們就不會再忽視家庭的屬靈福祉,正如你們不會忽視自己的一樣。不,那時澆灌在你們心中的上帝之愛,將會激勵你們盡一切努力去保護他們;而你們對耶穌基督白白的恩典(Free Grace)——那呼召你們的恩典——所懷有的深刻體會,將會激勵你們盡一切努力去拯救他人,特別是你們自己家中的人。儘管在你們盡了所有虔誠的努力後,有些人可能依然沒有改變;但你們將會得到這樣的安慰:你們已經盡了力使家庭變得敬虔;因此,你們可以確信,將來必能與亞伯拉罕(Abraham)、約書亞(Joshua)、哥尼流(Cornelius),以及所有在世世代代中,如同地上家庭中明光照耀的敬虔家長們,一同坐在天國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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